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若个别岗位因参加考试人员少而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主管单位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及广西节能监察网公布,并电话函告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将成立7人面试考评组,由自治区人社厅指派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派的人员以及招聘单位以外专家组成,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到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期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根据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收报名费。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1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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