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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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室鉴定助理、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及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均为合同工)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1、法医临床鉴定室鉴定助理
2、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
3、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
三、工作职责
1、法医临床鉴定室鉴定助理:依法协助司法鉴定人完成法医临床鉴定的各项工作,包括了解案情、审查病历、检查病人及检验记录等工作,如遇出诊、会诊等特殊情况,应积极配合司法鉴定人承担相关工作;及时完成临床鉴定书的初稿及校对;参与鉴定室的其他事宜。
2、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依法协助司法鉴定人完成法医病理鉴定的各项工作,包括收、接法医病理鉴定案件,配合司法鉴定人完成尸体解剖、病理送检取材,照片描述及打印及出诊、会诊工作;及时完成法医病理鉴定的初稿及校对;参与鉴定室的其他事宜。2013年度主要是学会病理切片并能独立操作。
3、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配合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文书的校对及打印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1、法医临床鉴定室、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保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富有责任感,工作踏实,作风严谨,身心健康。
2)法医学(或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经验者优先。
2、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
1)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2)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须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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