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2)
接收专业及人数:1、文学类30人(英语、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和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表演、绘画、舞蹈编导、导演、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重点接收东南亚小语种专业);2、法学类19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中国革命史与党史、社会工作专业);3、工学类16人(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4、医学类7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针炙推拿学、药学专业);5、管理学7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6、理学类4人(信息与计算科学、心理学类专业);7、教育学类4人(教育学、运动训练专业);8、历史学2人(历史学、民族学专业)9、经济学类1人(经济学专业);10、公安专科10人(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抢险救援、刑事技术专业)。
品学兼优,曾服现役,有艺术、体育特长的优先接收。
接收程序:1、报名。将诚信保证书原件(联系电话填写3个以上本人或亲属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号写在封面上)、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打印并盖章)、个人自荐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及其它各种证书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办复印并盖章)按以上顺序装订,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一起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或送至我处,报名时间从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2、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两个科目),时间初定于2014年2月下旬;3、组织初选对象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心理素质检测,时间安排在考试期间;4、考察政审(2014年3月、4月);5、签订协议(2014年5月、6月);6、入警报到和培训(2014年8月中旬);7、批准入伍;8、定职授衔。
使用方向:接收毕业生入伍后培训6个月,培训结束后分配到云南省文山、红河、普洱、西双版纳、临沧、保山、德宏、怒江八个边境州市武警边防部队所属的地处边境一线的基层单位工作。
待遇:学生入伍后即享受军人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自2014年6月30日起,大专生定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
注意事项:1、不符合接收条件和接收专业的、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2、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3、资格初审按照符合条件、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通过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会提前10天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凡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再专门通知;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测试的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武警云南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71-64025336(葛副处长)、64025333(桂干事);邮政编码: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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