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
(二)试讲(技能考核)
1、专任教师试讲
主要是对应聘专任教师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的考察,包括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科研潜力。
2、教辅及管理人员试讲(技能考核)
试讲(技能考核)主要是对教辅及管理岗位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职业适合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试讲(技能考核)时间为10-15分钟。试讲(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试讲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试讲(技能考核)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
试讲成绩在试讲工作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http://www.fspt.net/)首页予以公布。根据试讲(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如价值观、态度、个性、品质、内涵修养、自我形象、社会角色、职业取向等。
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1、不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考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按体检通知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需费用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社局网站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其他要求
1、佛山市人社局负责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招聘联系电话: 0757—87263103 联系人: 苏老师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757—83334866(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7263139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528137
附件: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2、《广东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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