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1名(2)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及体检对象。
3.技能实践。社区医疗、康复医师、B超诊断、信息管理员、社区护理职位需进行为期7天全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主要测评实际操作工作动手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定。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面试结束后,药剂、社区公共卫生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社区医疗、康复医师、B超诊断、信息管理员、社区护理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实践占3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5.各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药剂、社区公共卫生职位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他职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技能实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1.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属定编内人员,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网:http://zzb.shunde.gov.cn/new/
2.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网:www.lecong.gov.cn/lecong_new
3.咨询电话:0757-28338928
监督电话:0757-28338830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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