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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人)(3)

A+ A- 2013-12-11 20:52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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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政审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进行考察。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报考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及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示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伪造学历,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招聘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附件:

  1.2013年布尔津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3年布尔津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布尔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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