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公告(2)
(四)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依实操成绩、面试成绩两项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实操时间:12月18日上午9:00
面试时间:12月19日下午3:00
地址:香洲区行政中心203室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签订合同规定的期限,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16717;投诉或监督电话:0756-2516350(香洲区委宣传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部门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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