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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事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A+ A- 2013-12-13 15:10  |  新疆人才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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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农业厅所属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种子管理总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1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总数24个,本次招聘涉及11个事业单位。

  (一)驻乌事业单位: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治区农业厅农业信息中心、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自治区蜂业发展中心9个单位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单位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二)驻外事业单位:哈密植物检疫工作站、自治区葡萄瓜果开发研究中心2个单位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单位地点分别为哈密市和鄯善县双水磨镇。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2月11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依次类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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