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广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招聘(2)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5、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3年10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9:00时至2014年1月5日17:00时。
3、资格初审:2013年12月26日9:00时至2014年1月6日16:30时,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8日9:00时至1月11日8:30时,可通过上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因未达到报考条件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报考职位明确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是报考专业学科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理论和分科疾病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拟聘人数3倍,面试人员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报名表、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的形式。
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另行通知。面试时持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时宣布。
(三)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关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标准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可按程序替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公招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3318219(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报名咨询电话:82259890-6611,6660(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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