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北徐水县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5日至2013年12月18日
报名地点:徐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厅
徐水县公开招聘
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公安消防工作和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根据《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公安消防专职人员招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保公发〔2011〕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聘任暂行办法》(法发〔200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若干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数额(共36名)
(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30名(男性)。
(二)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报考聘任制司法警察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复退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报考消防专职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25周岁(1988年12月1日—1995年12月1日出生);复退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6、需符合《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队员政治条件》、《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队员体格条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将招聘名额、岗位、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徐水电视台、徐水政府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