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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招聘公告(3)

A+ A- 2013-12-14 14:17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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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审

  1、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经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石河子绿洲网(www.shz.xjkunlun.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录用及培训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报交通厅进行审批,经批准后,由石河子公路管理局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得调换工作岗位;

  3、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993-2013459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993-2652044

  监督人: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负责人 付云

  监督电话:0993-2652011 2652049

  招聘期间,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将在单位机关设置举报箱。为进行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八、其他事宜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石河子绿洲网(www.shz.xjkunlun.cn)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石河子绿洲网(www.shz.xjkunlun.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石河子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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