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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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推进实现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战略目标,中山大学自2012年5月起实施 "百人计划二期"人才引进项目,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一、基本条件与要求
应聘者应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端正,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爱好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具有承担所在一级学科本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的能力。各类别引进人才学术水平达到下列基本条件:
(一)学校发展急需人才
1. 领军人才: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科研成就显著,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
2. 青年杰出人才(分I类和II类):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文科40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或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各学科青年杰出人才论著与成果的认定参见本规定附件一所列指引。
(二)学校各学科教师队伍结构中的紧缺人才
1. 学科带头人:达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条件,以及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文社会学科学术带头人;或海外知名大学有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2. 学术带头人: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已在国内外知名大学任职的有发展潜力的学者。
3. 优秀青年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二、个人提供的应聘材料
与相关专业领域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了解人才引进需求情况,填写《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申请表》。经院系同意后,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三、学校提供的支持条件
1.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教授(合同性教授)或副教授或讲师岗位,并根据相关聘任条例签署聘任合同。
2.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应职位教师的薪酬及社会保险、医疗、假期等福利待遇;提供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住房货币补贴。
3.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并按照经费来源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 学校将在科研和办公条件、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周转住房、配偶应聘校内岗位等方面给予引进人才相应的倾斜政策。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电话:020-84114884
电子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联系人:黎理 林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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