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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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8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3年下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下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12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1)兴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xnqixiang@163.com,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照片位置请附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兴宁市气象局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0753—3391638)确认。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考试前2个工作日(即2013年12月19日)发送准考证邮件,自行下载打印。笔试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交考务费80元。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其他单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报名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主管局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于考试前2个工作日(即2013年12月19日)到原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8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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