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年深圳市龙岗区信访局招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在各职位招考名额10倍以内(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考名额10倍的,对该职位考生先进行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考核名单。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完全相同的,由龙岗区信访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三)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
体检由龙岗区信访局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龙岗区信访局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本公告解释权属深圳市龙岗区信访局(咨询电话:28928876,28330050)。
附件:
龙岗区信访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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