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东莞市发改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9日至13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该岗位取消招聘。
1、笔试
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830912;联系人:陶小姐。
附件: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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