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七、考核组人员组成
考核组一般由2-3人组成,考核组人员一般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领导、科技厅人事部门领导、院领导组成,具体人员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院领导班子研究并择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代管部门自治区科技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二)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 有关应聘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科技信息网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本方案由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1-5847477(院办公室)
(三)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2618395 (科技厅纪检监察室)
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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