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2)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每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每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3: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同时增加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中规定的有关项目。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3个月内由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录用单位为海珠区教育局属下11所公办幼儿园,被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由海珠区教育局在分组单位内统筹安排。被录用人员若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07994或89185395(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
1、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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