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民政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民政厅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民政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参加。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知识及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4年1月初。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民政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民政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进行。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时间:2014年1月初。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民政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3、总成绩计算
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确定考核对象。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核对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民政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32086
监督电话:0771-261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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