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公告(2)
四、考试
本次雇员招聘分为面试和技能测试。
1、面试采用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 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雇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 15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待定。
2、技能测试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计的不予雇用。考察考生计算机操作能力,考生需在5分钟内完成指定文件录入、格式编排等操作;以及主要考察考生驾驶车辆能力,包括起步停车、上坡起步、蝶形倒车等操作。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五、体检
我局负责组织本岗位考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我局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
六、考察
我局负责组织2名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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