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2)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高学历教师招聘以岗位能力测试(试讲)、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2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1:1进入测试。测试当天在丽江民族中专考生休息室抽签测试顺序,试讲内容相同,试讲内容限制在所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试讲总成绩为100分。要求如下:⑴手写一份教案,复印一式八份,在试讲前交办公室;⑵制作一个与试讲内容一致的课件,试讲时使用;⑶试讲一节课(40分钟)。(4)考生提前10分钟到指定教室。
(二)测评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测试组由相关学科教师及专家5人组成,测试结束,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岗位能力测试最低控制分为60分。并按成绩的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此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备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核期内考核合格,及时报批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终止协议,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二)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四)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丽江市第六纪工委负责。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2013年12月23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