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州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招考视频监看员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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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9日(3个工作日),上午 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报名地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属下事业单位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视频监看员120名,在海珠区公安分局下属单位从事视频监看工作。
一、招考职位、人数
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专职视频监看员120人。
二、招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1968年12月1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含职高、中技)及以上学历;
(四)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熟悉基本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有视频监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9日(3个工作日),上午 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三)报名地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
(四)报名要求:
1.提交《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公开招考视频监看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广州市户籍的可提供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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