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州市番禺化龙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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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化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十级)职位1名、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职位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13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指社会人员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文)。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3年11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番禺区化龙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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