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招考临聘人员公告(2)
(二)所需材料:
1、《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学历等相关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5、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可待办录用手续时提供);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可待办录用手续时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者须本人到场报名。
三、考试和聘用
考试方式和具体事项待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3416015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2013年12月公开招考临聘人员计划表
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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