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合川区民政局招聘非在编驾驶人员公告(3)
九、公示
对考试、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crlsb.hc.gov.cn/)进行5天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总成绩第一名考生在该两个单位中优先选择其中一个单位;第二名考生进入另一个单位。并根据非在编人员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按照《重庆市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合川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驾驶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驾驶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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