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深圳市城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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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市城管大厦东座12楼会议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直属单位)决定公开招考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和要求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考专业技术雇员1名、辅助管理雇员2名,具体要求见《深圳市城管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
符合本公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见招考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关于报考学历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大专”学历不能报考;
(2)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的,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五)关于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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