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工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六、有关情况说明
1.公开招聘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要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本人负责。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辽宁工业大学2013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工业大学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