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市龙岗区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就业协理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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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27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共三天。
报名地点: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708室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就业协理员共1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深圳市户籍;
(二)在我市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持有效失业证;
(三)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五)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六)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工资待遇、经费、拨付渠道和岗位性质
(一)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就业协理员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个人应交社保、住房公积金部分及加班费),社保以3000元为缴交基数(根据政策变动做相应调整)。
(二)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就业协理员工资、社保等所需经费列支渠道为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经费。
(三)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就业协理员岗位性质为公益性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招考方式
(一)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失业证复印件(验原件);
4、《龙岗区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表》或《龙岗区劳动就业协理员报名表》;
5、《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一寸相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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