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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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时间:2014年2月——2014年5月
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加快推进金山教育现代化步伐,经区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二)应聘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区户籍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学历可放宽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学历。
(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和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即87分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即80分及以上)。
(五)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应聘者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应聘英语教师应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七)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修学科成绩须为合格及以上。
(八)在本区公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编外人员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九)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三、招聘安排(分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1.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满足“应聘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11工程”高校201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本科阶段为省级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本市其他区(县)在编优秀教师。
满足(1)、(2)或(3)其中一条的的研究生学历应聘者,须本科、研究生连读。
2.招聘时间
2013年11月——2014年1月
(二)第二阶段
1.招聘对象: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
2.招聘时间:2014年2月——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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