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在考核阶段验证所提交材料真伪。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取消录用。
八、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为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投诉电话:83722183;咨询电话:83511810,钟伟霞;83511888,张媛。)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的相关信息会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广州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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