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州市萝岗区公开招聘九龙镇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统一采用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登陆广州市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九龙镇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九龙镇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到jlzghjsb@163.com或邮寄至九龙镇规划建设办(九龙镇人民政府九佛中路978号,邮编:51055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规划建设办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分管领导审定。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
报名资格审定情况、各步骤的通知事项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报名者报名时需按招聘要求提供报名表(含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证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者填写的有关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试
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2,因不足开考比例将取消招聘的职位。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行政能力等。由第三方出卷、印卷、评卷。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招聘数,按不小于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综合素质,包括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由第三方出题,按第三方制定的面试规则实施。
面试前,由镇有关领导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无犯罪记录、计生审查和体检
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条件,按各职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体检报告(在萝岗区内医院进行用工体检,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计生审查、体检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按同职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无犯罪记录、计生审查、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间,参照萝岗区政府管理类中级雇员享受有关工资待遇。
附件:九龙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九龙镇
2013年12月3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