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
(四)面试
应聘者通过笔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四、聘用和待遇
经面试合格符合聘用人员,由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面议。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34373381、(020)3437338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附件1: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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