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西郊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上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岗位等。
拟聘人员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示完成后由招聘单位与
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留学回国人员不能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特殊形式。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8852386)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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