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罗湖区党群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公告(3)
5.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由区委组织部及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考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先行组织初试。如需进行初试的岗位,区委组织部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初试岗位、初试方式及初试时间、初试地点。初试方式和内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依初试60分以上的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拟招聘人数3倍以内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初试成绩不作为计算最后总成绩的基数,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总成绩。
3.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详见考试通知书。
4.面试结束后,各岗位依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罗湖区党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zzb.szlh.gov.cn.)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雇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报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区委组织部申请补录。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雇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在网上将拟雇人员名单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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