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科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面试
1.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分为试讲、答辩两个阶段进行。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使用教具的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等。试讲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试讲完成后随即进行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观、教师职业道德观、对当前教育政策和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答辩时间一般为10分钟。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工作按教师岗的程序进行。
2.教辅岗位的面试工作分为试讲、答辩、具体操作测试三个阶段进行。
试讲和答辩阶段按照教师岗的考核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具体操作测试阶段。
对专业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教辅岗位安排具体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的运用以及对相关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具体操作测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教辅岗的面试分值为试讲和答辩分值乘以60%加上具体操作测试分值乘以40%。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其他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获得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相关阶段考核的人员,按弃权处理。
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试讲、答辩和具体操作测试等环节的面试考官由本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三)考核、体检与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学校计划招聘的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2.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5.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教务处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2—2686025。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方案由广西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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