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城建监察大队招聘公告40人(2)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 1 月 21 日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满60分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 1 月 23日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5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ⅹ50%+面试成绩
六、体检、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三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培训上岗,试用期为半年,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根据市政府会议标准执行(即工作满一年者,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同时由聘用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