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机关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fayuan.na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0919、8625311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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