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招考雇员公告(2)
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发给《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
2.适岗能力测评
测评采取面试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区行政中心12楼东综合会议室(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依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考核人选。
3.资格复审和考核
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7日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为拟雇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6.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报区雇员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雇用手续。
7.时间、资历计算等问题
年龄、经历等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招聘职位表中注明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为最低限制,即具有高于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本职位。
8.本公告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5227110,13699885556;联系人:钟谷。
附件:1.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计划表.doc
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