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文山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工作人员公告(94名)(3)
五、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砚山县纪委监察局 0876-3125211
咨询电话:砚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76-3131051
砚山县水务局 0876-3121897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0876-3122402
砚山县卫生局 0876-3131009
砚山县教育局 0876-3121014
请点击下载:砚人社请[2014]1号附件 .xls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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