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公开招考辅助聘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组成。
1、面试。面试工作由街道组织部组织,具体测试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位匹配性和综合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及考核名单。
2、专业能力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进行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及考核名单。
考试总成绩按面试、专业能力考核各占50%计算,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各职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体检及考核人选。其余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一年内有效),若相应岗位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考核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坂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聘用人选的综合素质。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onggang.gov.cn)、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网站(www.bantian.gov.cn/)公示7天。
(五)资格复核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坂田街道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龙岗区坂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龙岗区坂田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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