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潮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受理。
(四)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768-2295263,举报监督电话:0768-2295263。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潮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招聘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后单位不提供食宿。
附件1.《2014年潮州市潮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潮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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