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美术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2)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我校公开招聘专栏报名系统内公布。
(二)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我校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笔试设定合格线,在合格者中,按1:10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核。
笔试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公开招聘专栏报名系统内公布。
(三)资格复核
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地点请留意我校公开招聘专栏),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核。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不通过或本人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须复核的原件:
1、身份证;
2、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
3、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等证书;
4、党员证明;
5、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加盖管理单位公章);
6、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还应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面试
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学校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75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拟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组织考察
学校考察组对拟聘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拟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或之前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本公告及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如“28周岁以下”是指28周岁或以下。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最新通知,请浏览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2160(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62018(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以上信息就是此次事业单开招考的全部资讯,有意报名者,可根据事业考试招考单位所发布的相关联系方式,对于考试报名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疑问进行详细咨询,最终信息应以事业招考发布单位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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