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3)
六、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
拟雇用人员名单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可于2014年1月24日(周五)下午在深圳人居环境网(http://www.szhec.gov.cn/)查询。
七、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人居环境网(http://www.szhec.gov.cn/)上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备案及相关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向市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九、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例如最高年龄35岁指1978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二)考生的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
(三)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按相关规定文件执行。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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