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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教师招聘公告

A+ A- 2014-01-16 08:51  |  新疆人才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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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玛纳斯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玛纳斯县一中、二中、三中、四中招聘22名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22个,均要求汉语授课)

  (一)县一中(8名):数学2名、物理1名,英语1名、生物1名、体育2名(男、田径专业)、心理学1名。

  (二)县二中(4名):语文2名,思想品德1名,历史1名。

  (三)县三中(6名):语文1名,英语2名,物理1名,历史1名,体育1名。

  (四)县四中(4名):数学1名,英语1名,思想品德1名,信息技术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省级及以上师范院校或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具备认定条件)。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2014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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