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9名公告(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1)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我局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4)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合格的人员,由我局上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五、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财政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22266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龙岗区财政局
2014年1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