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光明办事处公开招聘公告(招聘文书)(2)
(二)所需材料:
1、《应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计生证明(已婚者提供);
6、报考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三、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附件:1.光明办事处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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