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玉溪第二中学、玉溪第三中学提前招聘引进教师公告(2)
五、 体检
按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最后一名考核成绩并列的,课堂教学成绩高者胜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递补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下同)。
六、 选岗
体检合格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选择聘用岗位。出现放弃选岗的,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 公示及签订就业协议
对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签订就业协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八、 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九、 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玉溪市红塔区教育网(www.htqjy.com)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云南省玉溪第二中学 玉溪第三中学
2014年1月17日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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