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公告(3)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两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808316、212827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205、2128878;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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