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试
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笔试成绩(或专业实操)加5分。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书面申请和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三支一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记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1:3比例时则不开考。
(一)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笔试内容主要是进行公共基础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原则划定为60分,若有调整则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划定及公布。
(二)面试。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次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1、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2、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旅游局网站(http://zjta.zhanjiang.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中依成绩高低次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
体检工作由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组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由考生负责。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核考察对象。考核考察工作由市旅游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考核考察。
遇到考生体检或考核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入围资格情况时,由市旅游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按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选,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旅游局网站(http://zjta.zhanjiang.gov.cn)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9-3161923。
(三)本次招聘由湛江市旅游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电话0759-3161303。
湛江市旅游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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