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最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确定。
3.管理岗
①笔试和面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
②考核:由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以该环节考核成绩确定应聘人员最终考核名次(若1:1进行考核的人员,则确定为考核合格或不合格)。
4.考试考核环节中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比例,学校可视实际参与考试考核的人数多少做适当调整;人员排序,有学缘结构要求的根据参与考试考核人员的学缘结构而分类进行。
七、体检和考察
通过以上考试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重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以考生考试考核最终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名单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八、公示
1.对于考试考核等工作环节的相关安排,学校将在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上及时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注意及时查询。
2.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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