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公告(2)
三、考试办法
1、经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均安排参加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2、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3、笔试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等)和综合素质测试。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并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面试内容包括问答和试教(或实际操作)两个环节,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和50%。
四、面试后按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1选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实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最后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
六、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确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要求具体解释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开始报名时间,即在2014年2月19日前未满年龄要求周岁或2014年2月19日当天刚好满年龄要求周岁生日为符合资格条件。
八、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
1、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政策要求,在广州大学的具体领导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并成立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广州大学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及附属中学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
2、纪律要求:
(1)凡与本次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不得作为本次招聘小组的工作人员。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包括试题的拟定、印刷、保管等环节,均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面试资格复审、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4、凡在我校附属中学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6、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7、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8、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工作公告。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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